目前,國家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不足,這對新能源的發展前景構成了阻礙。因此,解決這一突出問題,成為當下發展的首要任務,我們必須打好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優化專項行動這場攻堅戰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發布文件指出,到 2027 年,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將顯著提升,各類調節資源發展的市場環境和商業模式會更加完善,調用機制也將進一步健全。屆時,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方面的問題有望得到有效解決。
與其他能源不同,電力系統較為平穩,不具有隨機性和波動性。在新能源大規模發展,尤其是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的情況下,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面臨著巨大挑戰。當前工作的關鍵在于能否靈活調配能源,實現合理分配。
《實施方案》的出臺為解決該問題提供了有力支持,具體包括科學規劃、精準布局;優化調用、高效協同;完善機制、激發活力。
各地應依據新能源的增長規模和利用率目標,明確所需調節資源的數量和建設時序,并按計劃推進。如此一來,無論新能源發展速度多快,調節能力都能跟上節奏,確保供電穩定。
結合我國電力系統調節資源的利用現狀以及面臨的主要問題,需要從調節資源調用機制等方面采取舉措。在現有調度體系的基礎上,完善調節資源分級調度,使各類靈活資源得以充分利用。
科學合理的市場機制是促進各類調節資源發揮效用的重要保障。應鼓勵各地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,設置備用爬坡、轉動慣量等輔助服務品種,建立以調節效果為導向的市場機制,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和新能源的高效消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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